贵阳物业公司:哪些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应当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?

发表时间:2023-03-01 12:00

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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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、维修和更新;

(2)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、维修和更新;

(3)电梯、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;

(4)保洁服务

(5)保安服务

(6)物业维修、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;

(7)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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